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委托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审批,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
技改扩产8000t/a气相二氧化硅及副产氯化氢 11000t/a、盐酸10000t/a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长江东路503号 |
1、废气: 除新增1套除尘器外,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拆除DA004排气筒(废气并入DA006)。HDK1、HDK2生产线工艺废气、储罐废气经各生产线设置的1套洗涤塔处理后经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产品在筒仓均化废气经筒仓顶部的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根DA003的排气筒排放;HDK1、HDK2、新增自动化包装线产品压实风机尾气经设备顶部过滤器处理后,与过滤器处理后的HDK2、新增自动化包装线包装系统排气废气合并经1根DA006排气筒排放;HDK1包装系统排气废气系统管道收集后经各生产线袋式过滤器处理后通过DA005高排气筒排放;压实真空排气、包装真空排气、灌装排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DA007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至陶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依托陶氏污水接管口,排入胜科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装置及储罐区雨水、包装车间真空泵循环水,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后通过专用污水管经管廊排入胜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次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风机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消声器、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技改扩建后,按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固废进行妥善暂存、委托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妥善处置,零排放。 |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10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2-81642047
环评单位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512-68280124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传真:0512-58323802
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安环局718室
公众参与说明
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技改扩产8000ta气相二氧化硅及副产氯化氢11000ta、盐酸10000ta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拟环评审批公示